可以從症狀/病史/病灶略知端倪。[1] 師傅愛說「以藥測病」。其實就是我們開藥看看他的反應就知道他是什麼病了。

理論上區分的黃金標準應該是鏡檢。但事實上病情就是有可能變來變去的,也沒有規定同時只能有一種皮膚病。

有沒有可能同時有兩種問題?

也沒有規定香港腳的病人之後不可以得汗皰疹,這樣診斷會變得太複雜。

要是有這種規定就好了,就不會有看不好的病人了,也不用那麼費心去看待這個「小問題」了。

參考資料

[1] Leung AKC, et al.|Tinea pedis: an updated review|2023(Review)

足癬有多種臨床表現,汗皰疹是鑑別診斷之一;建議以 KOH 鏡檢,必要時加做培養或分子檢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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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2] Levitt JO, et al.|The sensitivity and specificity of potassium hydroxide smear and fungal culture relative to clinical assessment in the evaluation of tinea pedis: A pooled analysis|2010(Pooled analysis)

以臨床評估為比較基準,KOH 鏡檢較敏感,黴菌培養較具特異性,兩者可互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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