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用一道光,把皮膚裡的色素震碎。
每次想到皮秒雷射的原理,我都覺得:這根本科幻小說的劇情吧。
用某些波長的雷射光照射黑色素,黑色素會情不自禁的開始共振,快速升溫、膨脹,產生壓力波與機械應力,讓色素顆粒破碎。
最後粉碎
哇
這不就是黃立行的〈音浪〉。
「音浪太強,不晃會被撞到地上。」
超級有趣的事情是,物質與雷射光直接吸收的關係有個所謂的吸收光譜。簡單的說就是某些物質對某些波長的雷射光特別有感。
就好像我高中同學阿飽只聽 hip hop 一樣,別的歌他都無感。
像蛋堡在《史詩》裡唱的:「希望你聽到現在,頭早就跟著點。」
如果你頭已經跟著點,那是你識貨。
如果沒有,沒關係,宇宙中的光有無限種波長,你一定找得到屬於你的頻率的。








